【广东:河源农妇200元买5只猫头鹰 获刑3年罚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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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72 | 回复0 | 2014-3-30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年12月13日上午10时许,当地农妇李某某在紫金县古竹镇十八米大街市场经营摊档,以每只40元的价格向一位未知姓名的男子收购了5只猫头鹰,打算以每只50-60元的价格转手贩卖,当天16时许,李某某被紫金县古竹镇派出所民警查获。经鉴定,5只猫头鹰学名雕鸮,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河源市紫金县人民法院29日依法审结了这宗非法收购、出售珍贵野生动物的刑事案件,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某某3年有期徒刑,缓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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