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MB、敲诈犯的公开信!

[复制链接]
查看1159 | 回复23 | 2007-6-3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从有了互联网,世人交往极为方便,但是任何事情都有他的两面性,你们这些以卖身为职业的人,自然也利用互联网为自己招揽各种“生意”了。

你们的出现和存在,给同志们的正常交往带来了这样那样的祸害,这个早已被同志们切齿痛恨,不必我多说了。在这里,就你们本身的切身利害,我想谈几点:

1、作为MB,用自己的身体卖钱,本来无可厚非,一个愿卖,一个愿买。但是,你既然把这个事情作为自己谋生的职业,为了挣钱,你势必要掩盖自己的真实感受,不断地搔首弄姿、打情骂俏、强颜欢笑,你累不累啊?你不觉得自己的心灵被扭曲吗?你不觉得自己的青春是那么可悲吗?

2、作为MB,用自己的身体卖钱,这是需要冒着极大的风险的。同志们冷不防地要向政府部门举报你们,公安机关时不时地要来打击你们;如果你得罪了哪个顾客,比如多要金钱之类,黑社会势力说不定什么时候会卸下你的一条胳膊、或者一条腿!你为了钱,值得吗?

3、作为MB,用自己的身体卖钱,就算你躲得过公安部门、黑社会势力,那么你能保证永远躲得过各类性病特别是爱滋病的肆虐吗?你在每次卖身时,你不可能带着显微镜观察对方的JJ以及精液的!你有没有想过,你赚的钱,够不够将来住院治疗的费用?你有没有想过,你为了赚钱,将会付出生命的代价!

4、就敲诈犯而言,你既然做得比MB还要恶毒,那么你就该想想自己将来是什么下场!你不要以为敲诈几次成功,你就永远太平。就算你敲诈999个同志,没有人抗争,但是你无法预料第1000个是不是一个冷面杀手,那时侯你会死得很惨!你敲诈同志,你难保这个同志背后有没有一批势力。说不准什么时候你会被砍成十八段!

5、我再正告你们一点,你们那一套敲诈同志的做法,以前行得通,现在过时了!如今的同志,法律意识加强,他们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你敲诈?大家上公安局去啊!GAY怎么了?现在国家承认这个事实,没什么大不了!倒是你们这些敲诈犯,恰恰成为国家打击的对象!你想通报人家的家属?那我也顺便告诉你,人家既然决定做同志,向家里坦诚自己的同志意向,已经越来越多,甚至逐步走向普遍化,人家不在乎你的威胁!你想通报人家的单位?那么请便吧!如今人家巴不得趁机跳槽换个工作呢!再说了,娱乐界同志公开身份的,多了去!做同志怎么了?你以为就你那句威胁能敲诈人家的钱?你白日做梦去吧你!

[ 本帖最后由 绝世草包 于 2007-6-3 18:07 编辑 ]
哈哈


1号通缉令
小南 | 2007-6-3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上去了::22:: ::22:: ::22::
我再顶


噶好的帖子,多年不见了
政南哥哥 | 2007-6-3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14:: ::14:: ::14:: 顶得大力,头晕
::38:: 绝对的顶
绝世草包 | 2007-6-3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朋友们支持!

但是,不知道有没有MB、特别是那些敲诈犯浏览过。
政南哥哥 | 2007-6-3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了就不要想着结果,看过程就好了::22::
莲籽 | 2007-6-3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假如有任何一个MB 能够耐心看完这帖子,并且回帖,那么世界上估计就没有MB卖了!!!

他们99% 书读的不多,字也认识的少,想法也简单,只要有钱挣,丢脸是小事。装笑也是正常的,他们会来笑话你,看你辛苦工作一个月,还不如我卖几次P眼。你怎么反驳?  你看不起他,他还嫌你穷呢!!!

所以,对等说话是要在素质相一致的基础上。大部分MB素质太低,敲诈什么的根本就不用谈了。法盲的致富之路不就是战斗,抢劫,敲诈么?

只要遇到这样的,不放过,狠抓严打,搞死他!



乱世需重典!
杭州蓝雨 | 2007-6-3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牛弹琴的。。。::32::
哈哈


sex-machine | 2007-6-3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哈  在这里教育他门啊 
绝世草包 | 2007-6-3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Guest from 125.115.60.x 于 2007-6-3 11:14 发表
“恰恰成为国家大家的对象”这句话里边好象打错字了


谢谢,我早上的确性急,打错了。现在已经改正!
淡淡的幸福 | 2007-6-3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厉害了~要严防这种败类~
淘淘 | 2007-6-3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相信存在即合理的....也不支持楼主::38::
郎心如铁 | 2007-6-3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反对前三个观点.社会观念在变化,MB只不过是一种谋生手段,他没有侵犯他人的利益.起码是没有直接侵犯.如果牵涉到第三方的利益的话,那么侵犯的主要人员也不是MB.

你的观点只能说明你对MB的看法还很幼稚.

第四点严格说来不算是MB,MB只是他做为敲诈的一块控路石.这种人应该定性为敲诈犯.

第五点说的是现在的现状,个人也希望大家能够正视自己做为同志的这一事实,不要轻易被坏人抓住弱点,不要轻易就范,要学会保护自己
绝世草包 | 2007-6-3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爱滋病存在也是合理的吗?
莲籽 | 2007-6-3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观念在变化

在进化还是在退化?  

道德沦丧的时代。做婊子都可以光明正大了,也是个出彩的行当呀~~~
郎心如铁 | 2007-6-3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我仅仅是谈论MB,涉及到敲诈的不应该算到这个里面来,

那么莲籽你想一下,在一个MB和嫖客之间如果一定要分出一个对错的话,是不是分得出来,分得出来的话又是谁对谁错?
openpablo | 2007-6-4 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有深刻的教育意义顺便鄙视玩弄感情的烂人!
莲籽 | 2007-6-4 0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莲籽你想一下,在一个MB和嫖客之间如果一定要分出一个对错的话,是不是分得出来,分得出来的话又是谁对谁错?


两者都是错。所以警察不是一起抓的么?

这还用分析?卖淫,嫖娼。不都是罪?

但是你要说先有卖淫还是先有嫖娼。 那可难了。

虽然你说需求决定供应这有一定道理,但是若没有人当初第1步卖,又怎么会有人买呢?  没有买的,又怎么会有人卖呢。

有时光穿梭机这个问题也难搞清楚。

或者买和卖是同时产生的。2个情侣玩完后,那个男的对那个女的失望了。给他10两银子。  那买和卖不就是一起产生了么``````````

头大的。想睡觉。没分析能力了。。。
莲籽 | 2007-6-4 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是只见有卖的来杭同大骂大喊申冤呐喊,

鲜有买的来杭同说昨天买了个感觉怎么样怎么样。

从这里也可看出两者的素质差距。

买的割,卖的堵。 乱世用重典!!!
绝世草包 | 2007-6-4 06:3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一个小帖子,还有不少朋友讨论啊。
绝世草包 | 2007-6-4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既然大家都那么痛恨那个姓曾的畜生,

那么,如果它一旦被杀死,恳请能够在杭同发个喜讯啊!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