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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郁雨云 于 2007-6-28 15:47 发表 为什么不介绍他到其他地方工作啊???非去酒吧么???!!! 加我qq,我给他找工作!!! 我觉得你可能会害了他 但是你的出发点绝对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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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绝世草包 于 2007-6-28 18:22 发表 他已经前往杭州了,我给他路费,他说以后还我,我可没有要求他还。 估计晚上8点左右他能够到达酒吧了。我祝福他一切顺利!
原帖由 绝世草包 于 2007-6-28 15:33 发表 一个来自安徽的打工仔,为了节省住宿费,夜里睡在诸暨的浣江亭, 结果裤袋被人割破,偷走了钱包和手机。 经过两天暗中观察,不是说谎, 他身无分文,一直饿着,躺在亭子里,实在不行,去捡垃圾卖。 ...
原帖由 Pal4u 于 2007-6-28 18:27 发表 我倒啊,草包!!!你说的那人,是不是175左右,不胖不瘦的.样子看起来很委MI.....
原帖由 yijianzhongq 于 2007-6-28 18:29 发表 ::34:: ::34:: ::34:: 晕死~年纪轻轻的干什么都好啊!会沦落到捡垃圾~~~什么素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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