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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至尊♂天王 于 2007-5-24 18:26 发表 下班路过,我也再来顶一下. 既然以前有过这样的先例,为什么不继续完善管理条理?难道你们没有完善,就轮到我们该死吗? 我不服气,民告官的事多的是,我就不信蓝雨,非常能一手遮天.既然你们不承认自己的错误,那么OK ...
原帖由 萧山成成 于 2007-5-24 09:39 发表 本来第一天我就说算了的...天王一直坚持```后来也想通了`蓝大也不好做... 昨天出去吃夜宵`看那个非常很牛B的...那个巡警五就是上海闵行(非常的小老婆)妈的你们巡警高管欺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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