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留言按照先后顺序摘选而成。
【支持1】
我支持常昆 为我们服务他有错吗,我们也不是愿意得这种病的啊!
新疆喀什:艾斯卡尔 教师
【支持2】
你总是像一个勇士,勇猛地冲在最前方,为他人服务,给更多人以方向!
现在你又提醒了大家,在给他人增权的同时,也得学会给自己维权!
谢谢你,我们的老师!
支持你,我们的勇士!(南通 学生 何芳)
【支持3】
再再感恩他们!打开了你的视野,提高了你的警觉,增长了你的见识,扩大了你的名声!天降大任于斯人必练其进筋骨苦其心志拂乱其意.....人间正道是苍桑!后来者居上!
妙觉
【支持4】
读了常坤的简介我的很感动,我们有太多相似的经历,我为常坤而自豪,同时为常坤的遭遇表示强烈的愤怒,"人才就这样被扼杀的摇篮里"这是教育的悲哀,民族的悲痛.
青海大学创业者协会
青海大学红丝带关爱协会
青海省大学生造学干细胞志愿服务队
负责人:张鹏
【支持5】
支持常坤,学校耍无赖,完全失去了教育者在不公面前的独立立场,而且抹杀常坤的确有请假条的事实,这样做老师有何颜面教育学子?常坤在有关强权部门威胁下,被迫离开新疆,只身为自己理想努力,新疆高校不能提供保护与遣责有关部门,反而落井下石.不仅失去民国时期教授们为五四学生四处营救的高洁风范,而且公开说谎连普通人的基本条件都做不到.因为工作,我认识常坤,他的确是一个热心公益的赤子,尽管涉世不深,可是那份关爱与急切令人别后难忘.而且他是实实在在做事之人.这是我支持常坤的理由.
请替我代转到所有需要转到的网站,我只发这一信,不一一发了.
翟明磊
【支持6】
常坤:你好。
感谢你为这个问题百出的社会所做的一切,虽然我们不曾认识(不知道印象中的那个05新疆预备营员是你吗?),但是同样作为一个大学校园里出来的志愿有着同样的感受。相信大家都曾经有着学习和志愿活动矛盾甚至对抗的烦恼,都曾经有着来自学校和社会的压力。不管是因为政治还是学习的原因导致你现在的境地,我想这个社会总还是会有一大群人在关注与支持你。我想你走过这么多的风雨,应该见证了太多的事情,不管结局如何,相信你能继续很好的走下去,不管是学习还是工作。能帮助的不多,仅有的,也是永远的,祝你幸福。 西南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十届营员,董显荣
【支持7】
这不是一个离不开大学的时代,但是这却是一个离不开自我尊严的时刻。当我们选择了一条对自我负责、对社会承担责任的道路时,就不需要畏惧任何会发生的成本。
郭玉闪 北京 学者
【支持8】
常坤,
您好.
出现今天的事我很难过,我希望你要坚强.我们都会为你呼吁的,伸张正义是人的良知所在,我痛恨那些道貌岸然的伪君子.
保重,一切都会好的.
张小辉,济南,在校大学生
【支持9】
我想说点我的想法:个人意见,希望在和学校谈的时候站在学校的位置考虑一下,他们需要考虑学生的安全、从整体上来管理全校的学生。常坤为了自己的梦想,做着有意义的事,这是我们所尊重的,但或许在对待各方的压力时处理上有些许欠妥。希望能多次和学校等各方沟通,让常坤返回学校完成学业!
在这里投上自己支持的一票!
倪鸿 北京一环保工程公司技术人员
【支持10】
我是周易,来自于美丽人生PLWHA互助会,是上海的一名民间的艾滋公益工作者,同时也是一名艾滋感染者。我在几次会议上与常坤有过几面之交,也得以有机会在网络上交流。这是一颗敏感、年轻而且勇敢的心。事实上,对于我这样一个相对中庸的感染者,我很少参与支持或反对某种事件人物的活动。但是,我深深地感受到在促进社会和谐、遏制艾滋蔓延的历史任务中,我们是多么迫切需要年轻人勇敢地加入啊! 无论校方或地方政府对常坤的行为有何观点,我们希望和谐的社会让我们公民能够更为平等地与职能部门交流和沟通,对一个年轻的学子、一位客观上促进着中国艾滋工作的青年,简单地作出处分的决定是不合适的!说到底,每一个从事公益工作的人,凭着是一种信念;而这样的信念恰恰是值得提倡的,我想职能部门需要思考的不是如何处置,而是如何更好地引导和配合!我们只是一个普通的公民,只是多了一点点社会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感。 周易 joe.zhou_sh@163.com 2007-04-26
【支持11】
一个学走路的孩子没有错,何况前方道路坎坷不平,这个社会应多一些宽容,才能给孩子们成长的环境。常坤:你大胆地往前走,我们支持你!凉山州社会性别与爱滋病防治研究会白史各杨雄吕金良
【支持12】
支持常坤。
望我们回顾自己一生的时候,如果能自豪地说:我年轻的时候承担了社会责任,我没有愧对历史,那是怎样的一种自豪。请千万不要被眼前的困难和挫折打倒。
陈弘莘 澳大利亚 中国问题研究学者 作家
【支持13】
我代表我的家庭全体成员,支持常坤先生,争取学籍.
为爱滋和乙肝携带者维权,是社会和谐的标志.
签名: ****(家主,不要网络公布这个名字,很麻烦)
殷彪(儿子)
殷韵(女儿)
徐淑珍(LP)
殷先来(年近80的父亲,已经同意)
张秀(年近80的母亲,已经同意)
【支持14】
我叫彭勇,是四川绵阳的一个学生。常坤的事迹深深的感动着我,同时我也为自己的懦弱而羞愧。常坤是好样的,为别人付出了太多的牺牲,而这样的人才是中国未来的希望。我今年要毕业了,但我是一名HBVER,如果我被歧视,我定会拿出十足的勇气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与不公平现象斗争到底!
【支持15】
新疆师范大学做法实在可耻,这也是中国那一小部分人最喜欢最擅长的手段!支持对其起诉!没有想到常坤也是和我一样的应届四年级大学生,佩服!
西南财经大学 金融学 尹军
【支持16】
尊敬的国家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新疆师范大学领导:
您好!关于常坤同学的事情我们之前已经了解了很多,我们认为新疆师范大学2006年11月30日出具的“新师校字[2006]143号”文件《关于给予常坤开除学籍处分的决定》是缺少依据的,我们想以此邮件来支持常坤同学,支持一个敢为理想而奋斗、勇于揭露社会不公、弘扬科学、消除歧视的有志青年!
学高为师,德高为范,新疆师范大学党政领导和全体在校师生应该为有这样优秀的青年学生而骄傲,常坤同学用无私奉献和自我牺牲精神,无我地融入到社会实践中,把消除社会的不公、不平做为己任,作为以“学”、“德”示人的新疆师范大学应慎重决策,原谅其“小过”行为,希望以挽救的态度,撤销对常坤同学的不合理处罚,使其恢复名誉,完成最后学业,以便更好的报效国家、服务社会,这是自不公正处罚决定出台以来的来自社会各界的最强烈呼吁,不希望让这一事件最终成为该校日后一段不光彩的历史,挽救学生为重,不应该因为一个孩子犯了一点小错,在没被教育过来之前就把他完全扼杀或者推向社会,这也是不负责任的啊,校方不妨大度和幽默一些,用明智、得当而体面的态度来挽回和处理此事,体现新疆师范大学的大家风范,体现我国教育体系的育人宗旨,这样才能使该事件在学校的发展进程中成为精彩一页! 鞍山好兄弟工作组 林雨 2007年5月1日
【支持17】
旷课,应当是借口.常坤做了如此多的公益事业,是应当予以褒扬的.
之所以如此,是否他的公益事业触动了某些部门的"神经",影响到了个别领导.果真的话,应当属于报复.
学校领导行使的是"公权利".但公权利都是由公民个人代表国家\国家部门\以及某个团体或组织行使的.人是要将感情的,很难避免公权私用.
宋福君,专职律师
【支持18】
我支持“献身公益 不为私利”的常坤
我支持常坤,建议新疆师范大学撤消给予常坤开除学籍的处分,常坤身为学生,却做出了一名学生本不能做出的事情,为了公益事业的继续,为了能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公益事业队伍中来,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我全心全意支持常坤,支持公益事业。
马 波
2007.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