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显然是陈旧误说,同性性倾向、严格意义上的同性性倾向,从过去这么多年正反两方的论难交锋、事实核验来看,其先天内因必然是主要的、决定性的,这一点不仅有大量的实验室证据,而且从世界范围内迄今为止有关“逆转”实践无一例外遭遇失败,就可以窥见,Spitzer 和“出埃及记”基督教团体分别从科学和宗教两方面为这一点提供了几乎一样的反面证明。一如哲学原子论上的“原子”不等同于物理学上的原子,同性恋的先天内因同样不能被狭化为“基因”,虽然后者在实验室里也仍旧在被不断深入地研究着,但除此之外更有先天内源激素和脑等等因素,像浙江大学附属浙一医院精神科许毅团队和荷兰的 Swaab 教授就有这方面的发现。关于同性恋、同性性倾向的成因,我们还是要着力推荐这本书Gay, Straight, and the Reason Why:The Science of Sexual Orientation http://ishare.iask.sina.com.cn/f/13686172.html?from=like,它是欧美国家之前这一问题研究的一个综述、汇总)
(这只是部分触发因素,相对于先天内因,完全是外在的、要通过后者起作用的,关于诱惑或性强暴能导致同性恋,这是一种纯主观主义的说法,没有得到证实,我们要保护青少年,但我们不能以此为理由为谬论张本、开道,性侵的快感可能可以触发潜在的性倾向,但其痛苦也可能使当事人成为这方面的性恐惧者,这对任何一种性别、性倾向的青少年都是一样的,况且这种情况和 D 一样本身属于极罕见个案)
(到此为止,我想起这篇文章我看过,是在杭州绿岛心理咨询网上,美龄说自己的文章都是原创、有版权,到底是绿岛抄美龄还是美龄抄绿岛还是都是抄,说不清了。就这个问题和下面的问题,我专门咨询过美国洛杉矶精神卫生署 Damien Lu 博士,博士说性倾向的真实判定绝对没有这么简单,什么问问当事人的感受叫他写写回忆录你咨询师再分析分析,西方学者曾经做过研究,用类似测谎仪的仪器,结果发现有一些人的真实性兴奋点和其口述的或是明确表态的有出入,甚至包括相当一部分反同人士也有强烈的同性欲望,所以,这又是一个做真学问容易翻车、做假道学却如走平地的所在。同性恋如果真的都能接纳自己的性倾向,就不存在自我认知不和谐的同性恋这一说了,我和北京回龙观的邸晓兰医师也说过,当事人对性倾向的主观态度和性倾向本身是俩问题,不能据前者判定后者。任何性爱过程,都是一个先双方吸引、两情相悦,再考虑具体多样的性行为方式的过程,哪怕就是异性恋者,两人从爱到性,恐怕也要有所思想准备,他们里面也不排除有以性交恐惧为表现的某种性心理障碍,所以,以当事人目前不能接受同性性交来断定其不是同性恋,是不严谨的)
(性倾向只要是先天内因的,则不论你后天采取什么方式禁锢之、尘封之,都无济于事,农村 LGBT 的例子前面已经说过,此略。性倾向不管是直接一步到位表现为真相,还是由假相而真相,由局部真相而全部真相,都是要逐渐萌发并明显的。还是第一篇文章的态度,既然对同性恋没有偏见,说是要尊重选择,那么就不要处心积虑去防范,甚至自欺欺人、强人所难地破坏事物固有的平衡而企图建立某种不稳平衡。就和异性恋青少年有青春期同性依恋一样,同性恋青少年也有一个自我摸索的过程,不能因此先入为主说一切青少年都是异性恋的、同性恋是异性恋蜕变来的云云。当事人曾经和现在的自我评价,都不是你心理分析师拿来就可以用的,否则你这个咨询工作也太轻松了,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如果他确实稳定地被某一种性别的特定对象所吸引,则他就符合同性恋的定义,而且是从小注定,无需多说,更勿要徒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