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声。小超 发表于 2010-11-18 09:03

论同志

作者:御风
   作为一位同性恋者,我并不认为自己的身份比异性恋者卑微。无论同性者还是异性者,作为独立个体他(她)拥有的社会权利和义务、责任是同等的,唯一不同的是在追求恋爱对象的性别方向和领域上有所不同,爱之大义,皆与相同。

不论从医学角度又或是心理学角度来讲,都已有所依据,同性恋并不是一种病态,关于它的来之根源,有人天生就有,有人后天形成,皆是一种自然现象,不存在任何的其它外在威迫、诱导条件,它与大众异性恋者一样,由心动情,由爱生恋。

然而,为什么同为人类社会的一份子,同性恋者却要比异性恋者承受着更多,更沉重的考验和挑战?我想,任何新进文化的诞生、形成,都需要一个漫长、艰苦的过程,同性恋合理性和合法性,是社会必然进行的一场革命。源自于中国几千年的传统和封建观念,人类的思维,并不是人人能接受异常的自然现象,无可非议,同性恋的泛生,不被普遍接受也是一种正常的反应,甚至于被歧视和排斥,那是少数人歪曲的观念导致的行为。我相信,人性是善良的,群众的目光是雪亮的,世人的心是肉做的,只要同性恋者和异性恋者以同样的道德观念、循规蹈矩的和谐共存在这个社会上,终有一天会被认可和接受。

其实,同性恋者不被世俗人所接受,除了他们认为这种感情有违自然规律之外,更多的是来自于同性*的恶劣行为根深蒂固的影响了他们的看法,在许许多多同性恋者抱怨无法得到社会公平待遇的时候,在日行一日的生活中,我们到底给予了他人怎么样的表现和看法?说实在话,虽然我身为一位同性恋者,但我对同性恋圈子的感情观、道德观,我对这个群体感到很失望。作为个体,我无权去指责和批评什么。

世事万物皆有两面性,男女之爱,女女之爱又或是男男之爱,也正是体现了人性性理追求的两面性,没有谁的观点是可以概括整个社会群体的认知性和可塑性,谁爱谁,爱上什么样的人,是他人不能决定的,有时候甚至是自己也无法决定的。可是,我们能掌握的是自己的言行,人之诚信,则须言出必行,爱之珍贵,便要忠诚专一。即使有不可抵挡的因素违背诚信,也要相应的解释和合理的理由去支持,这才得以他人谅解和宽容;如果爱的生变,以伤害对方作为解脱的依据,此爱又何谓爱?爱的开始,永远没有单方面,它是两个情投意合的人达成一致的追求而展开的一场恋爱,在没有得到双方协议分开的情况下,任何单方面的结束都是不负责任的行为。责任,这两个字是多么的沉重,子欲不教,父之过,教养子女是为人父母的责任;老而不尊不养,这是罪恶,子女赡养父母也是一种责任;学而不管,师之过,严谨悉教这是为人师尊的责任;始乱终弃,背情负义,人之过,遵义守信是每个人的责任。

我憎恨一切欺善怕恶,作奸犯科之人;我讨厌所有游戏感情,不择手段之人;我鄙视见异思迁,朝三暮四之人;我相信这对于很多人来讲,都是一样的,无论同性恋者看异性恋者,还是异性恋者看同性恋者。好的、坏的现象,尽现这个社会,男的女的,都逃不了世人的评论。发生在我周围的异性恋情和同性恋情,大凡都存在着爱恨情仇,存在着同样的执着和伤害,有所不同的是,异性恋者犯错,必须接受道德的审判,这是一种法律外的惩罚。而同性恋者,则无须接受道德的审判,在他们的世界里没有任何的法律和道义衡量,正因如此,同性恋者更加泛滥的游戏感情,在他们大多人心目中,爱情这种高贵神圣的东西,也只不过是他们为所欲为,无所禁忌的东西。

那些口口声声把家庭和社会压力作为阻碍爱情发展的同性恋者,是否应该好好的反醒,在破碎的情感里面,个人行为得失造成的成份占有几成?在经历的感情过程中,是否是真的因为来自于家庭的压力才导致相爱的两个人分开?又抑或是因为个人的情感混乱,见异思迁,朝三暮四而自食其果。我没有作过调查,我认识的同性恋朋友也不是很多,很多参考的标准和量度都来自于身边的朋友和网上所见所闻的故事,在同性感情里面,来自于家庭的逼迫而分开的只是占了10%,90%以上都是因为彼此对感情的不忠,或者其它各种理由而使得大家劳燕分飞,如果大家还是要把同性感情不能长久之责加于他人身上,实在是同性恋者的可悲之处,一个人的成败在于自己的坚持,一段感情如果能够善始善终,管它是同性恋者还是异性恋者,这种态度和责任必定得到他人的赞颂。

我不是个幸运的人,我的每一段感情到了最后,都是以分手收场。可是,我觉得我的人生无悔,无悔于自己,无悔于他人,每一段感情的开始和结束,我都是忠诚专一的。我千方百计,挽救自己的爱情,我只是希望能证实,(此处被屏蔽)情也是可以天长地久的,很遗憾,在如此风气败坏的(此处被屏蔽)情观里,我是永远无法追求一份坚贞不二的爱情。我的朋友,异性恋者朋友,上至有共事的老板,长辈,下至有少于年纪的同龄人和后辈,他们给予我的支持和理解,不甚至同性恋朋友,他们给予我的引导,他们给予我的榜样,他们的爱情观和道德观,远远胜于同性恋朋友,以人为善,想得以尊重,需修身养性,以身作则。我觉得,同性感情不能长久除了来自于一些外在的干扰之外,更多的是自作自受,如果彼此之间多一份体谅和责任,如果彼此之间多一点坚持和忠诚,多一些正面影响少一些罪恶和游戏,他人又怎会如此看低我们,谴责我们。

有感于那句:“同性感情,至少不需要责任”。我同意作者对同性恋群体一针见血的批判,对于一个与同性恋者无仇无恨的人来讲,于情于理,我想必是他所见所闻得出的结果。对于身为同性*的一员而言,我的所见所闻正与作者相符,责任两字在同性情感里,简直是子乌虚有。如果认为我说得为之过份的话,大家可以扣心自问,责任二字,是否在你们心底?对他人负责任,是否有作为你们发展感情的一项标准?(备注:你们二字,并不指所有的同性恋朋友,而是相当一部份人)。实为不幸,我与异性恋者一样,对同性圈子有许多不好的看法,我不看好这种感情,并不因为我们追求的性取向不同,也并不因为同性恋者不优秀,而是不看好同性恋者的修为,既然我们无法以身证明同性恋情的幸福,我们又有何理由要求得到父母和他人的理解和祝福?

有感本人言论过于独断,只是个人看法,若有不当之处,还望各位多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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