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没有写日记了,暖暖的晚风让凌晨5点起床的我昏昏欲睡.想喝咖啡但是怕苦,想喝酒但是怕醉,最后只能来杯牛奶了.有人说兄弟如手足,老婆如衣服,于是我七手八脚的裸奔了22年.直到他的出现.眼前一亮,当然吸引男人的往往是他人的外表.但我却更注重的是内涵.起先我只是为自己裸奔的身体找一块遮羞布.但是你我都知道爱情都是那么的不可思议,我竟然迷上了他,他不在是块遮羞布,渐渐的成了我肩膀上的背包,渐渐的照顾他成了我的责任,我背着她走遍了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她任性,脾气不好,常常喜怒无常,总是怪我不陪她,怪我没主见,我不生气,他不知道这是我疼她的方式.她还小只在乎眼前,我在乎的是我们的将来,他还不知道我已经打算要背他一辈子.但愿他能理解我.开开心心的陪我走上红地毯,陪我到处走,直到走完一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