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裁决:一个男童两个同志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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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867 | 回复0 | 2007-1-5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佚名      来源:新华社      更新:2007-1-5  转自阳光地带 www.boysky.com

加拿大安大略省上诉法院作出裁决,一名5岁男孩将在法律上有一个爸爸和两个妈妈。路透社评论说,这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将重新定义家庭概念,提出同性婚姻家庭父母权利问题。

法庭说:为孩子着想

安大略省上诉法院1月2日作出裁决,这名男孩生母的女伴也是男孩的合法母亲。这对女同性恋者从1990年起就开始同居。

上诉法院的宣判推翻了安大略省高等法院一名法官2003年作出的裁决,当时这名法官说,他无权宣布孩子生母的女伴也是他的合法母亲。上诉法院法官罗森伯格在裁决书中写道,剥夺这个女伴作为孩子母亲的合法地位,不符合孩子的最大利益。法官还说,也许女同性恋家庭中母亲们最担心的是,在她们不是孩子合法母亲情况下,一旦孩子生母去世,她们将无权替未成年孩子作任何决定。

据悉,孩子生父是这对女同性恋者的朋友,他的名字写在孩子出生证上,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这对女同性恋者曾对法官说,她们不想收养这个孩子,因为这意味着孩子生父将失去作为父亲的合法地位。

安大略省2003年承认同性婚姻合法。同性婚姻2005年在加拿大全国合法化。


有人对此表示赞同

这名女伴化名A.A.,是此案上诉人,她的律师彼得·杰维斯说,裁决是一个重要先例,因为立法机构尚未出台相关法律。

杰维斯还说,A.A.对孩子照顾得无微不至。“临睡前她给孩子讲故事,孩子划破手指,她为孩子包创可贴,她给孩子擦鼻涕,还送他去上学。”

安大略省首府多伦多市家庭服务协会劳雷尔·罗思曼参与本案诉讼,对上诉法院的裁决表示赞同。他说,裁决基本认可21世纪初加拿大家庭现状。他还希望“法律应赶上安大略的家庭生活现实”。

保守势力强烈反对

然而,裁决遭到加拿大一些保守势力反对。数个宣扬传统家庭结构的组织也介入本案。天主教民权联盟负责人琼·麦加里说:“我们有很多理由继续维护一父一母的家庭结构。一旦你把传统家庭概念从自然范畴及传统道德和宗教教义中抹杀,谁来决定一个孩子能有几个父母?3个父母太不可思议了,也许还会有更多。”而“加拿大价值学会”也对裁决表示不满,称之为“赤裸裸的司法冒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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