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周刊》就中山大学彩虹社的成立采访艾晓明、李银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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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209 | 回复7 | 2006-11-11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民周刊 撰稿/张静(记者)
2006-11-09


  10月12日,原中山大学“酷儿研究小组”正式注册为校立学生社团“彩虹社”。因其社名与标志均引自“同志平权运动”的标志“彩虹旗”,而被国内外媒体视为“国内首家同性恋学生社团”。作为指导老师的女性学者、中山大学中文系教授艾晓明与她的学生们,猝不及防中被推到“风口浪尖”。李银河(blog)在博客上发文称“他们在创造历史”,无疑“火上浇油”。

  “我是同性恋”

  “今天从广州一位记者那里得知,全国第一个同性恋社团在中山大学正式成立并成功注册。这真是一件值得祝贺的事情,是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是历史的进步。他们在创造历史。他们的举动意义重大。目前,应当尊重少数族群而不是歧视他们已经成为全世界所有文明国家的共识,也是知识界的共识。中国就是这样一步一步地走向文明,社会就是这样一点一点变得更加美好。——李银河”

  《新民周刊》:这两天中山大学中文系总机被打爆了吧?这么多媒体要寻找艾晓明,大家都问您什么呢?

  艾晓明:问题几乎集中在“彩虹社成员是否全是‘同志’”上,我对这个预设喜忧参半。我想任何一个学生社团,在性的身份上都应该是多元的。彩虹社不言而喻,当然有“同志”同学,但绝对不会说你不是这种身份就不能成为其中的一分子。究竟谁是谁不是?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这个问题的重要性究竟在哪里?大家想搞清楚这一点的目的是什么?这是我们需要去思考的。

  《新民周刊》:您对这个社团的成立怎么看?

  艾晓明:彩虹社的成立传递了这样一个信息:南方一个国家部属的重点大学,对性少数同学开放了一个社团,即性少数同学可以组织自己的社团,提出自己的主张,举办各种活动,我觉得这是一个好事情。

  《新民周刊》:既然这是彩虹社成立的意义之一,为什么这么多人都在不断澄清它不是同性恋组织?

  艾晓明:“同志”议题依然敏感。一方面是它挑战了性别偏见和歧视,另一方面它有风险,包括学校相关部门,都要承受某种程度歧视的压力。当学校变成媒体的关注焦点,可能会采取一些保护性措施。我觉得无论怎样,校方有责任采取他们认为合适的举措。但是把这个社团就说成是同性恋组织,又简单化了,它确实有非“同志”的成员。然而我也不想强调这一点。为什么我们需要用解释来降低它的敏感性?这样做的时候,其实降低了这个组织的挑战性。昨天有人问我打算怎么回应,我说准备写一篇文章,叫做《艾晓明:我是同性恋,我自豪》。

  李银河:艾晓明不是同性恋,我知道她不是。(大笑)

  《新民周刊》:既然艾老师不是同性恋,为什么要选择“出柜”?

  艾晓明:我是作为一个性别教育论坛项目的负责人、一个性别研究的学者来说话。当初艾滋病在南非受歧视时,一名妇女暴露身份而被打死了。那些反歧视的团体成员做了一件文化衫,背后是这名妇女的头像,正面写着:I'm HIV Positive(我是HIV阳性)。那个意思很明确:我们都是。

  《新民周刊》:你们预先对压力有没有做好心理准备?

  艾晓明:没有,我们开始并没有想到这个事情会受到这么大的关注,一下子把同学们推到媒体前沿,让他们去面对这些问题。有同学告诉我昨天电视上拍到的彩虹社同学长得像他,播出后就有人跑到教室来探头探脑。我觉得媒体的动机可能是好的,它考虑的也许是公众关心这个问题,但确实让我们这个年轻的社团承受了比较多的压力。将来会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公司招聘时会问是不是参加过彩虹社。如果回答是,就可能遭到拒绝。这个社会准备好了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给予他们各方面的呼应和精神上的支持了吗?大家没有去思考这些问题,却一个劲地要搞清楚这个社团的参与者的身份,我非常担心。

  《新民周刊》:李银河老师,10月29日您在自己的博客上祝贺全国第一个同性恋社团的成立,现在是不是有点失望?

  李银河:原来它是一个关注同性恋议题、反歧视的社团,这我也是头一次听说。彩虹社起了这个名字,让我原来以为它就是一个单纯的同性恋社团。我此前听说北大的同性恋者也在申请成立社团,但是并没有得到批准,还以为中大走前了一步。这真是让人稍感失望。

  《新民周刊》:彩虹社这种性质的社团在高校多吗?

  李银河:我还没有听说过。我们现在对同性恋的歧视其实还是很厉害的,尽量不让它们进入社会视野。我所知道的只有一些零散的研究项目和小组,比如我现在参加的北大法学院和加拿大合作的反歧视项目,我做的部分就是反同性恋歧视,但是并没有一个正式的社团以反同性恋歧视为主旨。彩虹社在这方面是第一个。

  《新民周刊》:北大曾经举办“首届同性恋电影节”,虽然影展作为严肃的艺术交流活动得到校团委批准,但在消息被瞬间放大后,电影节仍然匆匆落下帷幕,没有了“第二届”。如今彩虹社突然成为关注焦点,会不会“重蹈覆辙”?

  艾晓明:“同性恋社团”这个关注焦点骤然出现,让本来不敏感的团体变成了一个敏感团体。在同性恋歧视还普遍存在的情况下,把这样一个弱小的团体推到冲突的前沿,如果这个团体不够强硬,它可能就会被淹没。如果它带来了大量负面影响,将来学生管理部门对这类社团的审批将会更严格。

  
同志哥 | 2006-11-11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聚焦校园

  几乎中国所有高校,包括北大、清华、北航、同济、复旦、武大等等,同性恋现象已不再是一个秘密。中国高校里的同性恋学生从不曾因为我们关注而增多,也从不曾因为我们忽视而减少。——陈礼勇《中国同性恋调查》

  《新民周刊》:如今同性恋者在高校学生中占有多大的比例?

  李银河:金赛调查发现绝对同性恋者的比例是3%-4%,高校中同性恋的比例不一定会更高,我认为它在社会各阶层里面是随机分布的,或许会集中到某些行业,比如服装设计业、花样滑冰等。据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潘绥铭介绍,他于 2001年对全国大学本科生性观念与性行为状况进行了一次随机抽样调查。调查显示,有6%左右的大学生在大学期间首次发生了同性之间的性接触。调查中,有同性恋心理倾向和同性接触的男生和女生一样多。这个比例跟其他国家比并不高。金赛调查有过男男性接触的,在男性白人里占到37%。尤其是在单性环境里,作为异性对象的替代出现,比如监狱、军队、修道院、男生宿舍等。

  《新民周刊》:2003年北大举办了“同性恋电影节”,2005年复旦大学开设了《同性恋研究》本科生公共选修课,此后,北京高校学生组织了不少以同性恋问题为主题的志愿工作。从2005年10月中央民族大学就同性恋问题展开问卷调查开始,北京林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都举办了同性恋知识论坛等主题活动。在同性恋议题上,内地高校似乎走在其他民众前面。

  李银河:应该如此,世界各国都有这样的规律。在学校这个环境里,他们的文明程度比较高,最容易对少数族群采取宽容的态度。

  《新民周刊》:我听说中山大学的“酷儿研究小组”是艾晓明老师倡导成立的读书小组。

  艾晓明:是我倡导的。因为我上的公选课每年都要讲这方面的议题,很多学生来修。而我们上公选课,就要组织学生的读书小组,宗旨是推动校园性别平等,消除歧视和偏见。这在高校是很正常的教学活动。它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社团,只不过没有到学校学生处去走这个程序。

  《新民周刊》:这个小组已经成立了两年,给校园带来了哪些变化?

  艾晓明:刚开始我们有同学在外面献血,看到鲜血车上写着“禁止同性恋献血”,大家进行了讨论:有同性恋性取向的同学,他对此的感受是什么?我们同学还进行了跨性别表演,把自己对于同性恋的各种疑惑都公开地表达出来,然后大家去读相关的研究书籍,挑战这些偏见。校园外,我们和广州同志网站一起做过520(我爱你)摇起彩虹旗活动。这些活动对于消除性取向歧视还是起了很多积极作用,让性少数同学感受到了友好的气氛。

  《新民周刊》:这个小组何时打算发展成为一个社团的?

  艾晓明:我记得是9月份迎新以前,因为每年迎新我们都会有一些性少数的新生。

  《新民周刊》:既然“酷儿研究小组”就可以举办种种活动,为什么又要注册为正式的社团?

  艾晓明:成为学校认可的社团,就可以和学校其他社团一样享有平等的资源。比如迎新就可以摆一个牌子:彩虹社迎新。你要是没有注册,就不能公开贴海报,举办活动时就不能名正言顺地申请教室。

  《新民周刊》:有人说,虽然学校很重视和理解这类群体的需要,但毕竟太敏感,社团一度申请不下来。彩虹社的学生向艾晓明老师求助,由她和学生处负责的老师沟通。

  艾晓明:中大学生管理部门的老师,在这样一个人文教育气氛比较浓厚、也比较开放的校园环境里,还是能够接受新议题的。但是同学们成立电影协会,他们比较熟悉,成立经济协会也可以想象,但是搞酷儿理论,他们就很陌生了,于是就给我打电话,我就说这个社团是我们支持的,为什么支持,我们以前搞过什么活动。他们也觉得推动尊严、平等、无歧视是一件好事。大家在这个原则上达成了一个共识。

  家长反弹

  百分之八十九以上的中国学生对同性恋持宽容和接纳的态度,这个数字比中国全社会对同性恋的认可接纳程度高得多。——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潘绥铭。

  《新民周刊》:目前彩虹社下设5个部门,其中最有特色的是LGBT部,负责组织成员交流、聚会以及开办咨询站。据彩虹社负责人廖明珠说,LGBT就是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的意思。

  此前也有媒体报道彩虹社除了面向学生举办影展、沙龙、讲座,开办酷儿艺术展等活动外,也将与其他“同志”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流。但是现在彩虹社的同学开始否认这一点。

  艾晓明:我们这样一个做性别教育的社团,怎么可能和同性恋组织没有联系?所以我说不能让一二年级的同学马上面对非常强大的社会压力和媒体压力。他们的初衷相对来讲是比较单纯的,现在把这么尖锐的文化冲突全部都摆在他们身上,他们一定处理不好,做这样的期待也是不正确的。学生有权利不回答,或者用权宜的方法来回答这个问题。

  李银河:我觉得他们已经够勇敢了。明明是异性恋,却来帮助同性恋反歧视,这就很不容易。如果再牵扯上“介绍朋友”,他们的压力就更大了。这还是折射了社会上人们对于同性恋的某种恐惧:万一要是有找朋友的活动就不得了了!

  《新民周刊》:李老师曾经和薛涌在博客上笔战,其实薛涌有句话还是很实在的:“如果有人在我女儿的学校里讲‘婚姻家庭使我们的人际关系变得单一得可怜,多边恋和周末夫妻体现了探索无限丰富的人际关系的创造力’的话,我马上会到法院对学校提出起诉。我想家长们对于同性恋的担忧丝毫不会低于“性解放”。彩虹社的成立,难道不会导致家长们强烈的反弹?

  艾晓明:家长接受自己的子女是一个同志的性别身份,非常需要我们去展开大量的教育。在国外的同志研究中心,都会有一些专门的刊物,比如“家书方案”,说的就是如何与父母沟通。在中国,大部分家长是不能接受自己的孩子是同性恋的,这些孩子也不会跟家长“坦白”,每个同性恋和父母都有很迂回的心路历程。如果我们没有很多教育,当一些父母发现自己的子女是同性恋时,他们是很痛苦很矛盾的,有很多面子上的顾忌,说是家门不幸、祖上蒙羞、在亲朋邻居面前抬不起头来,好像天马上要塌了。所以我们不要让个人去承受所有这些困难,而是全社会来创造一个平等、无歧视的氛围。如果我们很好地推动这些理念,促进这种沟通,家长们的态度会慢慢改变。

  《新民周刊》:艾老师非常疼爱自己的孩子。假如您的孩子是同性恋,您怎么办?

  艾晓明:我的学生也问过我这个问题,我说可能几年前你问我这个问题,我会很担心。哪怕你理解他的性取向,还是担心他在社会上受到不公正的对待。如果是现在,我可能就不会那样回答。我会支持他。和他一起去抗争压力。

  李银河:彩虹社的成立,也是孩子们有这样的需求。如果社团起的是帮助孩子们的作用,家长应该高兴。我在中大的时候,有一次跟一个拉拉聊天,她说她母亲本来特别担心女儿老了怎么办,没个伴,也没孩子,老了谁养她?后来这女孩找到一个固定的伴,她妈妈看到就说:“如果你们俩就是厮守终身的话,我也就放心了。”其实家长也不是说完全不能接受。只要他们是爱孩子的,就能接受孩子本来的样子。

  不过在中国,同性恋家长这关是比较难过,我就接到好几个这样的电话。有一位母亲知道 24岁的儿子是同性恋以后要自杀。另外一位离异的母亲问我:“我们到底做错了什么?如果是因为我们离婚的话,为了他我们可以复婚。”她都不知道这两件事情没有必然的联系。同性恋恐惧症这么厉害,大家需要共同努力来消除它。

  《新民周刊》:也许下一代父母会开明得多?

  艾晓明:在我们的性别教育论坛上,你去看看有多少人在上面写留言:我将来一定要上中大。他们认为中大可以这样做,他们愿意上这样的大学。

  李银河:我最近在大中城市400人中做了一次反歧视公众调查。91%的人认为同性恋、异性恋人格是平等的,大于80%的人认为他们在就业上应该保持平等。还有大于60%的人表示如果发现朋友是同性恋,还能继续和他作朋友。这个接受程度相当高,虽然多数是“接受他,并希望他改正”。其中年龄是最强烈的影响因素。年龄越轻的,接受程度越高。

资讯来源:新民周刊
作者译者:撰稿/张静(记者)
2006-11-09
爱白文化教育中(ACEC)/华文同性资料中心(ICCGL)
http://www.aibai.cn/
http://www.gaychinese.net/
泥鳅弟弟 | 2006-11-11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审阅ING::23::
萧山古古 | 2006-11-11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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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鳅弟弟 | 2006-11-11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萧山古古 于 2006-11-11 13:56 发表
拿分走人不发表意见~~~~~::38:: ::38:: ::38::

你无聊啊 ~发这么多遍!!!!!!
萧山古古 | 2006-11-11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祖国的花朵我来灌溉
泥鳅弟弟 | 2006-11-11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萧山古古 于 2006-11-11 13:58 发表
哈哈祖国的花朵我来灌溉

不要你好意!::40::
萧山古古 | 2006-11-11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是为了你我才来的::32:: ::32::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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